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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麻黄素单方制剂供应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8月1日以后,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管理力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了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管理,公安部门实施了运输许可证管理,以防止麻黄素单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麻黄素单方制剂因生产效益较低,管理责任大,特别是购货单位每次购进数量较少而不够批量生产,有关企业纷纷停止了麻黄素单方制剂的生产。为此,已造成了麻黄素单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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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设置PE中心(正电子发射断层仪,医用小型回旋加速器及自动合成仪),用以制备使用含正电子类放射性核素药品的情况日益增多。鉴于这类放射性核素的物理半衰期很短(如氟[18F]1/2=110分钟,碳[11C]1/2=20分钟等),大部分需要在医疗机构内自行制备,然后合成放射性药品供病人使用,因此,必须加强此类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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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制作管理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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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癌症病人使用吗啡极量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药管理局或相应医药管理部门:为了提高癌症病人生活质量,推行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方案,经研究决定,“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吗啡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即不受药典中关于吗啡极量的限制),我局将在《中国药典》(200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中补充这项内容。请各省(区、市)尽快将上述通知转发各级医疗单位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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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麦角胺咖啡因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麦角胺咖啡因是《中国药典》收载品种(每片含麦角胺1mg、无水咖啡因100mg),该药所含两种成份分别为联合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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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盐酸二氢埃托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盐酸二氢埃托啡是我国1991年批准生产的一类镇痛新药。该药品上市以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药物滥用问题。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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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碳[14C]—尿素呼气试验药盒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碳[14C]-尿素呼气试验药盒的功能是用于胃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无创伤性诊断。我局已于1998年7月批准碳[14C]-尿素呼气试验药盒在指定的临床基地进行临床试验,目前正在申报生产过程中。因碳[14C]是长半衰期(1/2=5730年)放射性核素,为保证医疗、科研需要,保护环境,必须对其加强管理。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药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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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药管理局或相应的医药管理部门: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管制品种,是部分中成药生产和医疗配方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向来是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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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枸橼酸西地那非处方权补充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枸橼酸西地那非是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处方药。为满足患者合理需求,并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现对《关于印发〈枸橼酸西地那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132号)有关枸橼酸西地那非处方权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二级及其以上医院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精神科和老年科具有主治医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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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科学、规范地管理医疗机构药事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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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物价局(计委)、经贸委、卫生厅(局)、工商局、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共同研究制订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各地要根据本办法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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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物价局(计委),经贸委,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纠风办:上海会议以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在探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运作模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我们在总结海南省、河南省、辽宁省和厦门市等试点地区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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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医院、部管医院、国家中医药局直属(管)医院: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卫生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用药管理的通知》、《关于颁发〈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重申“加强医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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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近来,一些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雇佣推销人员或医务人员,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健康咨询”、“义诊”等名义非法从事医疗活动,肆意夸大病情,甚至出具假诊断报告,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由此所导致的贻误病情、误诊误治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地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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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输血使用的枸橼酸钠和氯化钠注射剂按药品管理的批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对单采血浆机采血输血中使用的枸橼酸钠大容量注射剂等品种监督管理的请示》(渝药监文[2002]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单采血浆机采血输血用枸橼酸钠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的含义,输血所用枸橼酸钠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应当按照药品进行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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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物价局(委员会)、经贸委(经委)、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近几年,一些地方卫生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从加强管理入手,积极进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和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但有的地方也出现一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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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补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根据新药临床研究与注册审评工作的需要,确保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增补部分医疗机构为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新增补的基地和原基地中增加的专业为卫生部原药政局1998年经审核拟批准的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部分医疗机构(详见附件)。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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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施行在即,为全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将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定期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下称《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已批准生产销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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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2月21日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简称《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确保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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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变态反应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物价局(计委),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过敏性疾病是人类的常见病、多发病,该类疾病的病因学诊断和脱敏治疗都需要相应的“变态反应原”(简称“变应原”)。“变应原”的制备和应用必须符合安全、有效、可控的原则。“变应原”的种类繁多,由于临床对每一品种需求总量不大和技术原因,目前我国尚无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因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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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卫生厅“三定”草案中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有关问题答复的函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浙江省卫生厅“三定”草案中“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浙药监[2000]59号)收悉。我局认为:一、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三定”规定中,已明确将卫生部的药政、药检职能,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的药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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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卫生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从加强管理入手,积极进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之风和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的遏制了分散的一对一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强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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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SP认证检查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全国GSP认证工作的发展需要,特别是针对药品零售企业认证工作量大、任务紧的情况,亟需对GSP认证检查员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进行本辖区内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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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2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系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医药学评价遴选出的在同类药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基本原则是:安全有效、临床必需、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根据我局2002年工作部署,在2000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下称《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2002年《目录》的调整工作。此次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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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农业厅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狂犬病是法定报告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常规疾病监测的重点传染病之一。1985年以来,在卫生、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我国狂犬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自1997年起,全国部分省份狂犬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近3年来,部分地区疫情上升十分明显,发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造成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原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