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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对药品异地生产和药品委托加工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药品异地生产仅指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内部为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产量,而在本集团内其它药品生产企业异地生产,并使用同一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委托加工是指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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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查处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9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洗不掉的恶行》为题,对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药业)更改药品生产批号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极为重视,要求作为大案严肃查处。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监察部、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宏宝药业违法更改药品批号问题进行调查。现已查出,该公司从1998年至今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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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预防诊断治疗非典型肺炎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非典型肺炎(下称“非典”)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全面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已发出《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监督和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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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查处假药“方正A型系列抗癌中药”、“方正丹药9点用胶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 根据举报并核实,标示为“北京方正制药厂、北京方正抗癌药品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方正丹药9点用胶囊’、‘方正A型系列抗癌中药’”的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均为伪造。各地如发现上述药品,一律按假药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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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摇品监督管理局:近一时期,在部分地区相继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治疗哮喘病、风湿病的幌子,使用刘广清、马敬泉等化名,以某某风湿哮喘病研究所、专科医院等名义,随意更改组方,大量制售“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祛风舒筋丸”、“平息散”等假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编造假单位、假地址、假药品批准文号、假疗效,并通过邮寄宣传材料、发商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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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对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复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开展药品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冀药市[2002]2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鉴于安国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地区有经营门店的中药材经营户原持有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其取证无《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依据,上述中药材经营户不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请你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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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国内暂停销售、使用西立伐他汀钠片(商品名:拜斯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西立伐他汀钠片(商品名:拜斯亭)与吉非贝齐药品合用有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不良反应的危险,为此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报告停止在中国市场销售,我局已函复拜耳公司表示同意和支持。现请你们立即通知所辖地区药品经营部门、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西立伐他汀钠片(商品名:拜斯亭)。各省(区、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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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关于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政渠道寄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近一时期,部分地区不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治疗“哮喘病”、“风湿病”的幌子,以某某研究所、专科医院等名义伪造批准文号、专利号,大量制造“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以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以“特殊疗效”、“免费试用”为诱饵欺骗病患者,并利用邮政渠道寄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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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停止受理大众媒介部分处方药广告有关品种的说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1]14号)规定,“粉针剂类、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的其他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自2001年2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审查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申请。”现就如何认定以上品种予以说明。一、粉针剂类注射用无菌粉末俗称粉针,系将药物的灭菌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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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245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品制剂84个(甲类非处方药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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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查处假冒阿斯特拉公司的淋克星片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药政处(局)、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武警总部卫生部:我局接举报,反映在市场上有假冒阿斯特拉公司(AS-RA)在日本生产的Lexinor淋克星(力醇罗)片剂(批号:N5Y3920)。经查实,国家没有批准该公司的Lexinor淋克星(力醇罗)片剂进口。凡发现上述药品,一律按假药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1999年12月31日前报我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一九九九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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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得以任何名义限制或排斥外埠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销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近年来,一些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机构对外埠生产的药品在进入本地区销售前,以“送样检验”、“注册审批”、“准销登记”等方法限制外埠药品进入本地区销售,致使药品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受到了严重影响。药品经依法批准生产后,即获得了在全国市场流通的资格。以上种种限制、排斥的做法,既没有法律政策方面的依据,也不符合建立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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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查处假冒“毓婷”等计生药品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近日接举报,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非法制售计划生育药品。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目前市场中发现以下批号的药品存在假冒:1.假冒毓婷(左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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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190个中成药制剂品种(甲类非处方药135个,乙类非处方药55个,见附件)。《目录》公布后,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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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190个中成药制剂品种(甲类非处方药157个,乙类非处方药33个,见附件)。《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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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209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中成药制剂173个(甲类非处方药128个,乙类非处方药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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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五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130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品制剂72个(甲类非处方药37个,乙类非处方药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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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非处方药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关于开展部分处方药品转换评价为非处方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547号)、《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三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以下简称《目录》)。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4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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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303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品制剂107个(甲类非处方药59个,乙类非处方药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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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二)(下称《目录》)品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300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制剂51个(甲类非处方药24个,乙类非处方药27个),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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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处方药广告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1]14号)规定,粉针剂、大输液类和已经正式发文明确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品种以及抗生素类的处方药,自2001年2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审查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申请。上述品种的广告只能在医药专业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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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二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处方药广告的审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闻出版署2001年2月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允许刊播处方药广告的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39号)的要求,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了部分医药专业媒体名单,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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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我局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总体部署,现公布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名单。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乙类非处方药药品是从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中经组织医、药学专家临床评价后确定的,共194个药品制剂,其中,化学药品制剂88个,中成药制剂106个(见附件)。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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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我局审定,现公布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是经组织医学、药学专家,按照“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的指导思想和“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原则,进行遴选、审评,并征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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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药品监管局审定,现公布部分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是按照《关于开展部分处方药品转换评价为非处方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547号)的要求,在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申报和初审基础上,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