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上述《指导意见》实施后,可能会有如下变化:
一是“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地实施,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化水平、药品质量管理和医保监管水平等方面将会上一个台阶。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将建立完善的药品储存、物流配送、销售、追踪体系。医保资金监管和处罚力度也会加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日常监控网络,结合飞检等方式,严查定点零售药店“骗保”“盗刷”等行为,保障医保资金安全。
二是在增加定点零售药店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此前已提到,医疗机构不能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影响谈判药品使用,并要适当简化药品引进医院的流程。对大部分患者来说,用什么药主要还得听医生的,也更相信医院,医院相关制度的改革加速、进医院这条通道的畅通无疑也更重要。
随着“双通道”的系统性改革陆续实施,医保谈判药品对患者的可及性有望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