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笔者毕业分配到基层药品检验所从事质量检验,从实验室的“技术支撑”到“行政监督一线”,职业生涯可以说就干了“药品监督”这一件事。几十年药品监管的风风雨雨,品尝了无数的酸甜苦辣。
在经历激情与困惑之后,我们该如何认识这支队伍以及所为之奋斗的事业呢?
首部《药品管理法》的力量
1985年7月1日,我国《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这在各类专业法律中属于出现得比较早的,无形中给当时的药监人带来了自豪感和自信心。
此前1983-1984年的“晋江假药”大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该案中,涉案乡镇企业以假乱真,所谓“感冒咳嗽冲剂”、“罗汉果冲剂”等多个品种,就是将银耳与白糖混合制成,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构成了制造假药罪;为了扩大市场,他们派大批推销员在全国各地用“回扣费”、“手续费”、“补助费”等方式推销假药,还行贿官员干部以打通公费医疗市场,涉案范围遍布大半个中国。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笔者,亲身经历了具体案件的查办,辖区县级医院少有幸免。法律实施当日,假药被付之一炬,给入行不久的笔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市县级药监二十年成绩单
1998年3月,整合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质量安全管理。此后,省以下的垂直管理体系陆续建立,成为药监人公认的黄金期。
在此黄金期间,监管人员不断充实、监管条件自上而下配备到位,药品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药品监管人员,几十年的不懈奋斗、喜怒哀乐,虽然仍有许多遗憾和无奈,但仔细对比、审视当今的药械质量安全格局,还是充满了自豪!
以本地不算发达的地级市为例,现代制药企业已是人才荟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质量可靠。曾经的乡镇医院“老虎灶”烧水生产大输液的情景成为“天方夜谭”。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出口导向为主,品种规模快速扩张,早已填补了地方的产业空白。
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增加,销售环节进一步压缩,库存条件今非昔比,市场供应及时高效,产品追溯体系一键可查。
零售药店合理分布在城乡各地,连锁率不断提升,群众日常购药可及性得到满足。无论设在哪里,药店都是临街一景。
各级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地位提升,药品存储条件改善,规范药房的创建保障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药品检验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仪器设备早已鸟枪换炮,硕士级、高职称的检验人员屡见不鲜。
药品稽查办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露头就打成为常态。行刑衔接、异地查处让假劣药品无所遁形,不止一次破获全国性的大要案。
药品日常监管形式更加多样、层级更加复杂。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工艺处方核查、变更现场审核等,一项不缺。
我们面临更多的是产品质量缺陷、生产记录的不规范,而不是人为生产假药和生产条件的先天不足!
我们面临更多的是生产工艺的合理优化,而不是偷工减料、瞒天过海、无底线地降低生产成本!
我们面临更多的是药品批发企业管理不够严格、培训不够到位,而不是购销渠道存在严重缺陷或地下黑市交易!
我们面临更多的是零售药店服务不够好、价格不合理的投诉,而不是购买到假劣药品耽误了患者的治疗!
我们面临更多的是隐藏于不同角落对晨练大爷大妈“保健讲座”的忽悠,而不是明目张胆地假冒产品推销!
……
这一切都是成长中的烦恼,就像药监人所处的这支队伍,二十年又一个轮回!市县级药品监督的招牌虽然换了,但成绩显而易见、不会被抹杀。基层药品安全的客观需求离不开药监人的责任担当,未来依然可期。记得电影《神鞭》有句台词:鞭没了,神还在!
所以,药监人,你要自信!
(作者系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