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是肿瘤治疗的重要方式,为提高肿瘤的治疗效果,临床上多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的化疗方案。然而联合用药在提高疗效的同时可能会因为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抗癌药物作用的周期特异性对化疗的疗效和毒性产生影响,所以正确的给药顺序不仅可以增加抗肿瘤疗效,还可以减少毒副作用。
从药学角度出发,化疗方案的给药顺序应遵循以下三原则:
1.相互作用原则:化疗方案中,若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应注意用药顺序。如紫杉醇与顺铂联用时,顺铂会延缓紫杉醇的排泄,加重不良反应,联用时须先给予紫杉醇后顺铂。
2.细胞动力学原则:生长较慢的肿瘤G0期较多,需先应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一部分肿瘤细胞,诱导肿瘤进入增殖期后再应用周期特异性药物;生长较快的肿瘤则相反,应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杀灭增殖期细胞,减少肿瘤负荷后,应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残存细胞。
3.刺激性原则:应用非顺序依赖性化疗药物应根据局部刺激性的大小确定治疗顺序。先应用对组织刺激强的药物,后用刺激小的药物。这是由于化疗开始时静脉的结构稳定性好,药液渗出机会小,对周围组织的不良刺激也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