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肿瘤可疑症状是不能确诊肿瘤的。有上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就诊于肿瘤专科医院或大型综合性医院。肿瘤的诊断步骤和方法与其他疾病基本相似。病史和查体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诊断手段,通过全面、系统的病史询问,详尽细致的查体,必要的化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在不影响肿瘤的发展和对病人不引起危害的情况下,应尽量获得病理诊断。
1. 病史 向医生提供症状发生的时间、性质和变化程度以及患者职业、生活环境、有无吸烟等嗜好,有无化学致癌物接触史及癌症家族史等至关重要。如既往进行过治疗的病人,应提供详细的诊疗经过。
2. 体格检查 查体是医生诊断的重要依据,患者应配合医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表浅肿瘤容易发现,深部肿瘤仔细查体或借助其他必要的检查,方能确定。
3. 影像学检查 包括X线常规透视、拍片、各种造影、CT、磁共振检查、超声检查、核医学检查等。
4. 病理学检查 脱落细胞学检查及活组织检查。
5. 内镜检查 食管镜、纤维胃镜及纤维结肠镜、支气管镜、膀胱镜等。
6. 反射免疫学检查 如甲胎蛋白测定、癌胚抗原检测,EB病毒抗体检测等。
7. 基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