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复锻炼开始的时机:
(1)术后患者若无禁忌症,可在1到7天后离床活动。
(2)放疗/化疗患者在无禁忌时,若身体情况许可,可尽早开始锻炼。
2。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
患者的康复锻炼可由简到繁,由轻微运动逐渐加大运动量,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逐步坚持运动,使自己能适应生活需要。运动可以就从料理自己的简单生活开始,然后视体力再增加运动量。
(1)术后早期离床可做轻微正常活动,如由家属搀扶在病房里走动,以促进身体各部功能的恢复,避免攀高/骑车等剧烈活动。
(2)手术创伤较重者,术后体力较差,不能下床时,可在床上做肢体运动和翻身动作。
(3)术后身体恢复良好后,可逐步加大运动量,变换锻炼内容,从散步/太极拳到做体操,乃至慢跑。
(4)放化疗期间可做轻微活动,治疗后可逐步增加运动强度。
3。不宜进行康复锻炼的情况:
(1)康复期患者出现病情复发或其他并发症,如上呼吸道感染/发热/腹泻等。
(2)放疗/化疗患者出现血象异常,如白细胞降低;有出血倾向。
4。密切注意身体状况:
(1)患者在参加体育锻炼之前,应该请医生较全面地检查一次身体,做到充分了解自己,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自己状况的运动项目。
(2)患者在参加身体锻炼的过程中,要善于自我观察,防止出现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身体,以便调整锻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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