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并将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专门设立了“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这一章节,其中有关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规定更是具有鲜明的广东特色,相信《条例》必定为广东中医药产业发展赋能增效。
有力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
《条例》明确规定,省政府应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为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条例》也做出了详细规定。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的现实需求,《条例》明确要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合作,建立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支持香港、澳门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在省内注册;支持省内科研机构与香港、澳门共建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其实,早在2011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就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签署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同年4月,“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在珠海横琴新区正式奠基,成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的首个落地项目。同时,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已建立符合内地及欧盟认证标准的GMP中试和生产、研发检测、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一体化的中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入园企业数量已达208家。近年来,园区发挥国际化优势,成功推动9个中药产品在海外注册及上市。
利于培育岭南特色中成药品牌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以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中药新药研发创新,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和工艺研发传统中成药,培育岭南特色中成药品牌。
中医药中华老字号拥有无形的资产价值,岭南特色中成药品牌更是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巨大的市场价值。据悉,广东省内有16个中药中华老字号,有全国最大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破壁饮片生产企业,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居全国前列。其中,广州市就拥有陈李济、中一、敬修堂、采芝林、王老吉、星群、奇星、潘高寿、明兴、光华、何济公、健民连锁12个中医药中华老字号,前10个品牌历史超百年,拥有省级和国家级传统中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
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支持中医药中华老字号品牌振兴实施方案》,出台24条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中医药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影响力、创新力、竞争力和带动力。通过“一品牌一扶持”,“十四五”期间,培育形成总销售规模超450亿元的中医药中华老字号大品牌集群,其中超200亿元1个、超100亿元和50亿元各1个、超10亿元7个。
“十四五”期末在广州完成500间、远期1000间的中医药老字号门店布局,成为广州最大医药专业连锁,带动形成千亿级中医药产业集群。在永庆坊、荔枝湾、北京路等广州市内传统文化氛围浓厚的功能区,支持建设一批老字号传承、体验项目。
鼓励发展特色中医药健康产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中医药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养生、休闲等特色健康产业;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开发中药健康产品,推动以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的保健食品、药膳食疗等产业的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食品饮料”将中医药的独家配方、祖传秘方等特色精华与食品饮料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趋势相结合,推出美味时尚又兼顾有益健康的新产品,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中医药+服务”将中医的独特技法、特色疗法与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运动休闲、保健养生等行业发展相结合,在释放中医传统魅力的同时,对健康服务等相关行业发展也发挥了巨大的提升作用。
例如,位于粤闽交汇处的梅州市梅县是“一带一路”的起点之一,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最佳中药材生产区域之一。据了解,梅县区境内有巴戟天、五指毛桃、金线莲、佛手等1800多种中草药,其中有20多种珍稀品种。近年来,梅县区聚焦大健康产业,着力培育扶持生物医药、健康养老、医疗保健、南药种植及有机食品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