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集采挂牌报量
年内或开展第二批
3月3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开始进行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填报内容为本单位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相关药品2019年和2020年的采购数据,包括总采购量、最低有效采购价、最低有效采购价对应采购量等,同时填报未来一年需求量。填报单位为最小制剂单位,如片、粒,填报方式为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填报。
据笔者获得的某省相关内部文件显示,本次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的药品均为糖尿病、高血压用药,省属医疗机构报量及各统筹区医保部门组织报量时,应充分考虑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本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集中采购同类型药品的相互替代问题,合理确定需求量。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尊重医疗机构意愿,对填报的需求量不做强制要求。相关消息称,天津报量为11个品种,河北报量为8个品种,北京报量11个品种。
带量竞价为主流
最近业内坊间流传,此次报量除了有明确的11个品种外,品种还直接锁定生产企业名称,可谓“挂牌报量”,针对性极强。这与笔者年前对京津冀联盟政策解读是相符的,即生产企业要想有资格参与京津冀带量采购,必须三地先挂网。
根据文件内容,此次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分为四种采购方式,分别是“带量招标、竞价中选”“带量联动、双向选择”“带量谈判”“探索其他带量采购形式”。因此,基本可以预测,带量竞价将成为本轮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的主流采购方式。当然,不排除参与企业多,但在评比入围中因为各种因素(得分、企业意愿等因素)只剩下1~2家的情况。这时,不排除对这1~2家企业进行谈判,或参考投标品种降幅设置中选价格红线。
在结束一个采购周期带量竞价的基础上,预计会参考国家带量采购方式,不会马上开展新一轮同品种带量采购,而是通过“带量联动,双向选择”,联动全国带量采购价格。值得留意的是,进入带量联动的步骤是联动全国带量采购价格,在“带量竞价”部分,则没有参考带量采购价格的表述。
标外采购或约谈
经历了带量竞价与价格联动,三地价格总体应该保持平稳,因此,带量谈判除了上文提及的一种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对部分或极少数药品价格浮动较大(未中选但享有一定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的价格适宜挂网药品),一旦有部分区域对价格适宜把握不到位、但又出现了较大采购量的特殊情况,那么,极有可能会对这部分品种开展带量谈判。
虽然此次政策明确要求“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非中选药品,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并且有医保节余留用政策机制约束,但毕竟兹事体大,如果企业主动性不够,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变成了激进强化医院标外院内采购的行为,那么,带量谈判势必会露出锋芒,约相关品种再来谈一谈,不会手软。
京津冀联动已经是大势所趋。去年初,三地召开有关专项会议,就开展三地集中采购协同发展专项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三地集中采购数据库共建互认机制,建立完善三地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互换联动机制,探索推动三地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完善三地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等达成了一致的合作意向。
此次三地合拢锁定厂牌报量,笔者认为,这只是三地联盟开展集采的第一步。随着2021年省级带量采购不得少于50个品种的要求执行,预计在新500个品种的框架内,不排除京津冀三地2021年会开展第二批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