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正式下发。
发文级别高
这份通知区别以往的的常规文件,是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整个通知有三部分内容:树立典型、部署工作、加强落实。
树立典型方面,总结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的主要经验。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从国家领导人到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一年多的时间,不约而同地奔赴福建调研。最主要的原因是,福建早在2016年就实现了“三医合一”(医疗、医保、医药)。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省医保办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闵委编〔2016〕9号),明确设立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
而且,福建在整合医保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层级和多头管理,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方面,无论是三明,还是全省推开,改革举措力度空前,走在了全国各省的前列。因此,福建经验的推广,对于国家医保局甚至整个医改来说,的确是具有借鉴和总结意义的。
路线图清晰
此次通知其实是一套“组合拳”,提出了7个方面24项任务的路线图与任务分布,分别是:
1.如何组织领导。要有牵头协调的,更要有具体实施的。
2.如何加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从点到面,联采扩围之后需要扩品种、扩力度。
3.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招标后,关键还是要看医院怎么合理用药,而且要充分调动起一线临床医生积极性,与绩效考核挂钩,用KPI衡量。
4.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空间的腾换必须注意时间与空间的结合,因此,必须动态、适时开展。
5.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此次通知再次提及,可见调动一线临床使用的积极性何其重要。
6.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比如最近大热的DRGs支付。另外,省级统筹是一个重点,从市至省,医保统筹的变化,企业需要高度关注。
7.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县共体是主战场,这个早在业内是共识。安徽在2012年开展县级招标本来就有这个打算,现在看来,县共体的中流砥柱作用只会越来越强。
落实很务实
通知要求,“各省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先行先试,发挥好排头兵作用。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评价排名靠后的省份取消其试点省份资格。”
笔者理解,最简单的第三部分,往往是内涵十分丰富的:1.要实事求是,不要生搬硬套,学习福建和三明经验,关键是要领悟精神、学透精髓。2.综合医改试点省要率先开始。3.率先开始只是第一步,还要学好、做好,即学即用,否则,只是照猫画虎,试点省份资格将会被取消。说白了,这就是一份军令状,只能前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关注试点省区
通知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虽然没有提“两票制”,但这么做无疑把商业公司甩在一旁,商业的价值今后如何体现值得好好思索。
除了过评品种,通知特别强调“各地要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笔者建议,药企抓紧查阅近两年的跨区域联盟采购文件,密切留意国家相关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动作。自2015年起,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区达到11个。这11个省区无疑是下一步招标采购的重点。
其中,江苏无锡已成为省级重点,药品带量采购已经启动。安徽新一轮带量采购早在两三个月前就已经风声四起。福建目前主要开展耗材带量采购,据传2020年将启动新标。湖南单品种方案已经下发。上海在带量采购方面的经验相对比较成熟,也基本成为新的标杆。
2020年,无疑将是各项医改举措组合重拳出击的关键一年,也是医保局接盘招采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真正到来的一年,更是考验药企耐力与决心的一年。唯有强化自身管理、开源节流才能有资本坚持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