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审改革“创新”精髓的推动下,一大批自主研发和海外引进的救命药得以快速进入中国,为中国患者打开了全新的生命通道。
截止发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发布了两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共计78个,大多为罕见病、临床急需特效药。其中,包括治疗白血病、银屑病、骨癌及细胞癌的Denosumab、Ponatinib、Vismodegib、Apremilast等药物。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将启动三批临床急需药遴选工作。”这是记者在“2019医药创新发展系列研讨会”上获得的消息。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指出:“从前两批发布的目录来看,第一批主要集中在肿瘤用药;第二批肿瘤用药以外的药物更多了一些。下一批目录的制定还需要严格把关,目标是解决临床急需用药。”
“目录除了‘救命药’以外,还有一些罕见病用药,可以看出关注的重点是常见疾病中,可以改变治疗模式和方法的药物。在未来的遴选过程中,希望能顾及到更多的临床专业。”北京医院眼科主任戴虹表示。
1399项新药注册进入临床试验
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也明确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同时增加和完善了多项制度举措,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释放了一系列制度红利。
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平台可查询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8年,我国已有1399项新药注册进入临床试验阶段,2017年达到了顶峰,这些药物主要是一些新靶点药物。石远凯感叹:“这是在过去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上都没有的。”
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临床急需高速驱动医药产业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保健部主任张洪春也指出:“引进是必须的,可以解决一些国内还不能掌握的技术。但引进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对国家自主研发有很大的冲击。我们还需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自主创新,形成一些重点研究成果。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
“临床急需”标尺衡量
临床专家也呼吁,随着临床急需用药目录的扩大,应该让更多影响患者生存质量的新药纳入快速审评通道。那么,对于第三批、第四批……临床急需目录来说,应该用什么样的标尺来衡量?
戴虹建议:“第一,一定是疗效确切,国内没有的急需用药;第二,有严格的临床试验数量作为基础。这些药物可以不用走常规的审评渠道,在临床试验启动之初开放国际同步关系;第三,能够有效改变原有的治疗模式。另外,顾及罕见病患者。”
戴虹坦言,以眼底黄斑变性为例,2006年首个治疗该病的药品已经获美国FDA批准上市,我国于2012年上市,这6年对国内患者是漫长的等待。他表示,现在针对这一疾病,已经有了更多的新药在国外获批,可以延长治疗周期、降低风险,甚至改变了治疗的模式,希望也可以通过临床急需药名单尽快上市。
“我国的经济体量在不断的增长,除了顾及危及生命的‘救命药’外,也应该适时顾及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眼科常务副主任陈有信如是说。
另外,对于拓展中医药品种创新研发。张洪春也指出:“中医药创新研发应该更多关注常见病,如上呼吸道感染、哮喘病、慢阻肺、肺纤维化。因为这类疾病的治疗用药很少,重复率非常高。”他建议,在中医新药研制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临床实践,突出临床疗效,在临床疗效明确的前提下,有理论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