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医药人,2019年刚一开年就要面对莫大挑战。广大药企本以为翻过一致性评价这座“大山”就可以安枕无忧地过个好年,没想到“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执行,中标价格之低始料未及。
2018年1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在带量采购座谈会上明确提到,“带量采购模式,国务院层面直接决策和推动,‘4+7’模式可复制可推广”。这种风向标式的论调很可能预示着2019年“带量采购”将在全国范围内蔓延。也许,现在遇到的挑战还不是最大的。
有两个例子可以佐证:
2018年12月18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企业自愿以‘4+7’谈判价在我省挂网的,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
2018年12月1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布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2ml:0.2mg增补进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并在24日起全省执行”。
现在看来,对药企而言,通过一致性评价更像是公务员考试中要求“年龄35岁以下”的限制条件。通过只是拿到了一张入场券,至于是成为整个舞会的焦点,还是曲终人散后的寞客,还要看本事和造化。未来几何?无人能够知晓,笔者分享两点思考与猜想。
打破外企渠道优势
集中采购可能会打破外企“老产品”的渠道优势。所谓“老产品”不是指处于领域衰退期、行将就木的药品,而是指市场稳定、医患认可疗效、进入医保目录的成熟产品,往往以慢性或危重疾病的产品为主,如阿托伐他汀、亚胺培南等。
2018年1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座谈会提到,“传统的集采模式没有有效地降低药价,同时专利悬崖也没有出现”,看来国家对这个问题也是萦绕于胸。
笔者以施贵宝的二甲双胍为例,作为一个1994年在我国上市的“老品种”,现在依然占据着50%以上的市场份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之前原研药在招标议价方面享受特别待遇外,不能忽视因为各种原因给仿制药带来的进院壁垒,比如:
1.标太多。省标、市标、军标各种标。原研药先到先进占了先机,仿制药后续跟进,往往需要苦苦等待。
2.进院成本高。药品进院不但开发费不菲,有时进院后还要接受返药、返点的“不平等条约”,进不进院都难受。
3.下沉开发难。原研药靠品牌和大医院辐射效应让很多中小医院主动采购,这种医院的特点是单家医院产量低,靠数量积累销量。面对这种情况,国内企业自营队伍养不起,代理商对这种终端食如鸡肋,不愿花费精力推广,让很多原研药坐享红利。
靠企业或者医院的努力去打破这种局面无疑是天方夜谭。破冰的利器一定是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无疑是这样一剂猛药。一致性评价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带量采购用行政手段解决药品销售渠道的顽疾,至于疗效几何,还需要时间去验证。
学术推广势在必行
2013年的GSK事件绝对是中国医药市场的一个风向标。从此以后,“合规”成了各大外企日常工作的头版头条,很多内资企业也开始了转型之路。但笔者认为:这种因为法律或政策等外部压力引起的变革并不彻底,比如很多代理公司还是我行我素。
可是“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后,首批议价产品大幅降价,远超市场预期。那么好了,国家大幅降低了药价,医院节约了医保基金、提高了收益,患者吃到了质优价廉的好药,三方都各得其所,为这场饭局买单的只能是药企。
以氨氯地平为例,2018年1月26日医保局座谈会上提出,“未来氨氯地平的支付标准是0.15元或0.25元有待讨论,目前判断0.15元还是有利润空间并保证质量的”。这种让医药企业回归工业企业的思路,最终就是让企业赚生产的辛苦钱。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无论是自营团队还是代理模式,都将大幅降低终端市场的销售费用。所以,无需法律介入,只需要两个字“没钱”,就能倒逼企业不得不采用学术推广的销售方式,价值规律才是销售模式黑夜里的灯塔。
值得注意的是,扬子江药业的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在甘肃省主动要求按“4+7”采购价格挂网。目前,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的行业标杆是江苏恒瑞,约占85%的市场份额。
扬子江作为第一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右美托咪定,在医院开发如此不易的今天,已经借助“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的东风成功打开了市场,并且正在主动复制这种模式,以期快速覆盖市场。与之相应的是,恒瑞主动降低了安徽省右美托咪定的中标价格,调价后123元,比扬子江带量采购的价格还要低10元。
看来,未来药品的竞争将是生产、研发、渠道、销售、市场等综合实力的比拼,笔者依稀嗅到了“小鱼难存,寡头将至”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