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化疗,毒副反应几乎不可避免。与疗效一样,毒副反应通常是剂量依赖性的。增加剂量,提高疗效,毒性增加。化疗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解决好疗效与毒副反应之间的关系。不同的个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可能有差异,要密切观察与监测每个人。
一般情况下,化疗的副作用具体会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骨髓抑制:为最常见副反应,多发生于化疗后7-10 天,绝大多数病人可平稳度过,或应用集落剌激因子预防;
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最常见,其中顺铅为最强的致吐药物,目前临床应用 5-HT3 受体拮抗剂己明显减少了其发生率,同时病人可配合可口清淡的饮食,避免过饱及油腻。其他如食欲减退、便秘、腹泻、口腔炎等多为一过性,经临床对症处理均可迅速恢复;
3.肝、肾功能损伤:某些化疗药物可引起肝肾功能损伤,一般与剂量有关。突出的有顺铅引起的肾损伤,临床常规水化及利尿可预防其肾损害。肝损害可以预防,亦可治疗,如肝得健可保护肝脏免受损伤,一旦损伤又可促使其尽早恢复;
4.局部反应:最常见的是药物不慎渗漏至皮下组织,引起局部化学性损伤如红肿/疼痛,甚至破溃坏死,临床多用普鲁卡因对渗漏区周围组织进行封闭,保持清洁,避免感染,皮肤未破溃者可用硫酸续或如意金黄散等药物外敷。对于易渗漏至血管外的药物如诺维本等,建议采用深静脉置管化疗予以预防;
5.其他:有些化疗药毒副反应对某些特定脏器具有选择性,如阿霉素等药物的心脏毒性;环磷酷胶特别是异环磷眈胶可导致出血性膀脱炎 ( 可用药预防 ) ;博来霉素引起的肺纤维化;长春新碱等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泰素、泰索帝等的过敏反应及神经肌肉症状等。这些毒副反应多数可预防和 ( 或 ) 治疗,如止吐、粒细胞减少、肝肾毒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