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后均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但通过及时、有效地处理,多数人可以坚持化疗,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医生将酌情调整剂量或停止化疗。所以为了患者可以更好的进行化疗,在出现这些副作用反应时,医护人员和家属患者都要做出对应的处理办法:
胃肠道反应
恶心、呕吐反应常见于大剂量铂类等化疗方案,预防措施宜及时,5羟色胺受体阻断剂有较好的镇吐、止呕效果。呕吐反应一般在化疗3~5天后逐渐减轻。
临床上,恶心呕吐的程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化疗药物致吐性的强弱、药物的剂量、用法以及是否合理、有效应用止吐药等,依据致吐性强度将常见化疗药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1)、高度致吐药:顺铂、氮烯咪胺、环磷酰胺(≥1000mg/m2)。
(2)、中度致吐药:卡铂、异环磷酰胺、阿霉素、紫杉醇、阿糖胞苷。
(3)、低度致吐药:足叶乙甙、甲氨喋呤、5-氟脲嘧啶、长春花碱、长春新碱、丝裂霉素。
在饮食方面应避免食用辛辣,油腻及有强烈气味的食物,如臭豆腐、熏烤制品等;另外某些含5-羟色胺丰富的食品如香蕉、核桃、茄子等亦不宜过多摄入,注意少食多餐,进食后切忌立即卧床,适当限制餐前餐后1小时的饮水量,以免食物反流而引起恶心感,均有助于减轻化疗后恶心呕吐症状。
骨髓抑制
一般情况下,白细胞减少症出现在化疗后1~2周,常于化疗后2~3周恢复。因此,在化疗治疗过程中,应该遵从医生安排定期检查血象,至少1~2次/周。
如果发现白细胞数低于3.0×109/升,严格按医嘱服用升白细胞药物,定期复查血象。鲨肝醇、利血生等是临床常用的口服升白细胞药物,必要时还需要注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便尽快恢复白细胞数量,避免发生感染。
口腔炎,口腔溃疡
化疗药物容易引起口腔炎、口腔溃疡、唇舌损害、食道炎。口腔溃疡是化疗常见的副作用,一般发生在化疗的5-6日后,病人先感觉唇舌麻木,唇及颊粘膜发红,舌苔减少,2-3日后了出现溃疡,通常在停药1周内可逐渐愈合,严重的口腔溃疡可持续1个月左右。
对口腔粘膜炎症应以预防为主。在整个化疗过程中应注意口腔卫生,进食前后要漱口,不要佩戴假牙,多饮水,应进食高营养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避免食用对口腔粘膜有刺激性的食物,如过热及辣、酸性食物等,避免食用易损伤口腔粘膜的食物如鱼、虾等。
每日3次用庆大霉素漱口液(庆大霉素24万单位加500毫升生理盐水)或复方硼砂溶液(朵贝漱口液)漱口。如果已发生口腔溃疡,应每隔1~2小时用洗必泰、庆大霉素漱口液或复方硼砂溶液(朵贝漱口液)漱口,并用中药西瓜霜或锡类散轻轻涂抹在溃疡处。
脱发
多数化疗药物在治疗肿瘤的同时,往往对头皮内的毛囊细胞有损伤作用,在病人身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头发脱落。化疗药物所致脱发常开始于给药后的2~4周,先发生在头顶部的头发,逐渐向四周发展。在上了年纪的病人,原有的白发并不一定脱落。一般在病人停止化疗1~3个月头发能完全重新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