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可能会对患者的心脏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尤其对那些原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危险性更大。
化疗药物引起的心脏毒性反应的表现各异,轻者无症状而只有心电图改变,重者可致心肌坏死,发生致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目前常用的药物中,能引起心脏毒性反应的环磷胺、柔红霉素、阿霉素及表阿霉素等,尤其是柔红霉素和阿霉素两药,心脏毒性发生率较高。另外,马利兰可引起心肌内膜纤维化;丝裂霉素引起心肌损伤,阿糖胞引起心包炎等。继发于化疗药物的心脏病变可呈突发性,也可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加剧,其治疗同一般心脏病处理,但由于化疗药物引起的心脏病变更顽固,死亡率高,因此特别应注重预防。
首先要明确肿瘤化疗的适应症,不能把化疗作为对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一种安慰疗法;
其次,对于有明显剂量依赖性的药物,应严格限制其累积量,并注意个体差异;
另外,对既往有心脏病的患者,在化疗前后可给予保护心肌的药物,化疗时需动态监测心功能,如有明显反应即考虑停用,对近期有心脏病发作者应禁用;
对于由肿瘤引起心脏病变如癌性心包积液,在化疗同时也要作心脏功能监测。
如果因为病情需要而联合应用有毒性药物时,可考虑适当减量,一旦出现明显临床症状及心电图严重异常应及时停药;还有根据药物药代学特点,改进给药方法,如分次给药能降低毒性的话,则予分次给药或使用微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