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是恶性肿瘤治疗的三大手段之一,但是化疗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会对机体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最常见的毒性作用是消化道的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由于胃肠道黏膜是由快速分裂细胞构成,所以此类反应可以自行缓解,较少产生远期毒性。因为心肌细胞的再生能力有限,所以化疗药物对心脏可以产生近期及远期的毒性反应,对患者的生存及预后产生重要的影响,必须引起临床上足够的重视。
临床上常见的可引起心脏毒性反应的化疗药物包括蒽环类药物如阿霉素、柔红霉素、表柔比星、顺铂、紫杉醇、氟尿嘧啶、卡培他滨等,其造成心脏损伤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心肌细胞自由基的产生而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
临床确定心肌损伤除通过心电图检查外,最常进行心肌酶谱的检查。
如患者化疗前未有心肌酶的异常表现,但化疗后出现异常,则应高度关注。常见的化疗后心肌酶改变包括: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水平的改变,肌钙蛋白T和肌钙蛋白I的改变。这几种心肌酶的改变分别发生在心脏损伤的不同时期,因此具有不同的临床意义,如肌钙蛋白一般在心肌损伤后2小时即开始升高,14小时达峰值,持续4天左右,同时其也可作为病情是否好转的参考依据; CK-MB在心肌损伤后先于CK开始升高,12~36小时达峰值;多在72小时内恢复正常。
化疗药物所致心脏毒性,临床上一旦出现明显的心肌病变,预后极差,病死率高达48%。因此,在肿瘤的化疗过程中应当有效地监测患者的心脏功能,预防患者的心功能出现过渡下降,早期发现并积极治疗,避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化疗前、中、后监测心功能在临床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年轻与年长癌症患者 心脏毒性机会较高
一般来说,年纪特别轻或是较长的癌症病人,得到心脏毒性的机会较高,此外,若病人本身在接受治疗前已经有心衰竭、心血管疾病或是相关危险因子,或是同时并用化疗及放射治疗,使用药物剂量过高的病人,发生机会更是较常人来得高。
事实上,临床常发现,癌症病友用药产生心脏抗毒性,大都是已经产生心脏相关并发症才被诊断,导致介入时间太晚,且许多初期症状不明显的病人,未被纳入统计,故实际上影响的病人应较此统计数字为高,因此所造成的社会及家庭成本是无法估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