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775年Percival pott首次报道扫烟囱工人因接触煤烟发生阴囊鳞癌以来,鳞癌的发病机制为人们所注意,许多致病因子均可诱发鳞状细胞癌,主要为紫外线长期照射,其次为放射线损伤、热损伤、致癌化学物质,如砷、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煤焦油、木馏油、石蜡、蒽、烟草焦油、铬酸盐等与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1、日光长期暴晒 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线侵害人体,导致细胞内DNA损伤和其修复能力的破坏而致皮肤癌。皮肤内的黑色素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损伤,这就是白色人种易受紫外线损伤而好发皮肤癌的原因,而他们喜欢日光浴的习惯,也是造成发病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形成臭氧洞,导致过多紫外线照射,可造成皮肤癌患者的增加。
2、放射线过量照射 在慢性皮炎的基础上,如受到过量的放射线照射,亦可使皮肤发生癌变。长期与放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缺乏保护措施,亦可以诱发皮肤癌症。
3、化学物质刺激 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沥青、煤焦油、石蜡、含有砷剂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别是导致鳞癌。
4、继发于慢性皮肤病变 某些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黏膜白斑、慢性溃疡或窦道、烧伤瘢痕、射线皮炎、慢性肉芽肿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5、人类乳头瘤病毒 人类乳头瘤病毒,特别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为诱发的重要因素。
6、遗传因素 遗传亦为重要的发病因素,某些遗传性皮肤病如色素性干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种鳞癌的发病数比白种人发病率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 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
着色性干皮病是一种常见的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可导致青壮年时期即发生皮肤癌。
7、癌前期皮肤病 某些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等均易致鳞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肤病,如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溃疡、慢性窦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红斑狼疮、寻常狼疮、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8、瘢痕 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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