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CTR20190681
【适应症】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临床实验项目名称】
马来酸苏特替尼胶囊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仅限非耐药性罕见EGFR突变,L861Q、G719X和/或S768I)探索性临床IIa期研究
【试验药物介绍】
TQ-B3101胶囊
【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18 ~ 75(含18、75)周岁,性别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3.患者的EGFR具有L861Q、G719X、S768I突变中的一种或几种,且不具有T790M突变、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L858R突变。
4.ECOG体力评分为0、1或2分。
5.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7.有足够的血液系统功能、肝功能、肾功能和凝血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g/L;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总胆红素≤3.0×ULN,ALT≤5.0×ULN,AST≤5.0×ULN); ? 肌酐≤1.0×ULN,或者肌酐清除率≥6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方法);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8.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男性患者在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9.所有患者必须在开始接受任何本试验规定的检查之前对本研究知情,并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主要排除标准】
1.入组前接受过任何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抗肿瘤治疗。
2.既往接受过化疗、抗血管生成等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患者,需要4周及以上洗脱期;既往接受过抗PD-1/PD-L1等免疫治疗,未出现过免疫性肺炎的患者,需要4周及以上洗脱期;既往接受过以缓解症状为目的对非靶病灶的放疗、抗肿瘤中成药的患者,需2周及以上洗脱期。
3.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4.筛选时,既往任何治疗的不良反应(ADR)尚未恢复到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5.无法口服药物,有严重(CTCAE 5.0等级评价≥3级)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存在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他任何对胃肠道吸收有影响的状况(例如:消化性溃疡、肠梗阻、肠易激综合征、克罗恩病、胃食管反流病等)。
6.有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酶联免疫法或Western斑点法)阳性,有活动性风湿免疫性疾病。
7.存在不稳定的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8.有严重(CTCAE 5.0等级评价≥3级)的大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病史。
9.筛选时,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sAg阳性,HBV-DNA>1000cps/ml且AST/ALT>2.0xULN)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10.有严重【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脏功能分级为Ⅲ级或IV级】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入组前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筛选时,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1.有其它严重(CTCAE 5.0等级评价≥3级)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12.入组前4周内参与过其它临床试验。
13.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4.精神障碍类疾病患者或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者不适合参加研究。
15.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
17.需要长期服用肾上腺类固醇激素治疗(相当于泼尼松龙每日剂量≥20mg,剂量换算表详见附录四)。
18.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乳腺癌根治术后>3年无复发者除外)。
*研究中心启动情况请先咨询医助*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