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划转及更改冠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3]54号)转发给你们,请接通知后做好挂牌、更换法人证书等相关工作,各单位更换启用新印章的相关事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划转及更改冠名的批复
(中央编办复字[2003]5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送来的《关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等6个事业单位整体划归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等9个事业单位更名的请示》(国食药监人[2003]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中国医药报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等6个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同意将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加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牌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四六仓库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等9个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其冠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更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同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牌子。
此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