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年度报告透视出什么?
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0年)》。该报告除特殊说明外,数据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有三个变化
1.报告名称有差别 前两年发布的名称是《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2019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2020年发布的名称是《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0年)》。
2.发布时间提前 与前两年发布的时间相比,2020年发布时间提早了。这从侧面反映出国家药监局在信息化、大数据与智能化方面的建设成就。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实施,使得数据流动更顺畅,数据汇集更有效率。
3.篇幅明显增加 从篇幅来看,前两年的像快报,只有5页左右;而2020年像是一个正规的完整报告,有76页。报告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注册审批、标准制修订、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抽查、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处等情况,以及科研、检查员、执业药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包含了63个附表。其涵盖范围广,内容非常翔实,数据更加多样。
数据体现政策成效
年度报告数据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国家政策的影响和企业经营的变化。近三年批准的新药临床数和生产批件数逐年上升,说明国家鼓励创新药研发的政策逐步显现成效;2020年国家和各省(区、市)分别抽检1.82万和19.38万批次,总不合格率分别为0.57%和0.56%,抽检量还是很大的。但近三年查处的药品案件数及货值金额逐年降低,也说明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四个最严”监管的态势下,药品生产企业越来越规范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