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对中成药纳入带量采购持高度关注态度,但即将开始的第四批国采,中成药并未列入其中。
未纳入国采原因几何
未纳入国采,并不代表中成药成为了“被遗忘的角落”。据有关数据显示,预计2020年中国中成药市场规模为7089.2亿元,同比增长6%。但中成药迟迟未纳入国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现行的三批四轮国采方案,无论是不区分竞价分组(层次),还是为满足临床使用,基本上是从推动仿制药替代的角度出发量身为化药“订制”。
与作用相对单一的西药相比,中成药“多靶点、多效应”的整体治疗特点在一些疾病的防治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必须承认,绝大部分中药产品只能用治疗位置或者治疗领域来定义,没有通用名这种标准“定盘”,因此,中成药的标准定义只会更加复杂。
同时,中成药素有因地制宜的治疗特点。以此次中成药治疗新冠疫情的特点来看,各地纳入的治疗性中成药呈现不同的特征。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气候环境有较大差异。“南方以岭南闽粤为代表,闽粤地跨热带,蒸发甚而腠理疏,既易受寒,又易受湿,故多用燥药以化湿;北方以山西、陕西等地为代表,天气高寒干燥,冬季寒风凛冽,人体肌腠固密,故多用麻桂重剂发表”。
面对标准无法统一,治疗特点“个性鲜明”的中成药,国家层面暂时未纳入带量采购,是可以理解的。新形势下的国家及地方集采,无论是“以量换价”,亦或“自动触发采购机制”“保证回款”“净化医药行为”等施策,医保局的种种行政措施都是希望在市场框架体系内,找到“政府”和“市场”的平衡点,是在“政府有效监管”下实现“精准形态的市场充分竞争模式”的探索,是“政府之智”和“市场之手”的有效融合。
建言中成药集采
中成药采购如何开展?笔者建议,2021年先由地方专项试点,时机成熟,国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采购。
1.采购方式。暂不考虑合并治疗领域集采的方式,仍然沿续同一品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作为同一采购单元的方式,不再区分竞价分组(质量分层),将相关分组优势得分体现在综合评审得分中的质量分中。三家及以上进行充分竞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两家及以下的品种进行议价谈判,最低价中标。考虑到供应保障需求,可在原中标基础上候选一家,作为临床“替补“产品。
2.采购绿色通道。纳入国家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中成药,建议在确认全国最低省级采购价(不含福建、广东、重庆及省市集团采购)基础上,允许直接挂网采购,不再议价。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实现防治药品结构更加优化。
3.重点考虑基药。从现行版国家医保目录清单可见,医保用药品种看似放开,限制却悄然升级。国家基药目录如果缺乏应有的资金来源,基药的可持续性又会打个问号。目前来看,新版国家基药对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的权衡将超过以往,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将继续成为新版基本药物制定的重要依据,品种遴选的科学性将进一步提高。进入国家基药的中成药,基本上都是功能主治明确、临床报告完整、药材组方稳定、疗效切实安全、剂型服用方便的品种。对新版国家基药目录的中成药进行集中带量采购,可以切实将“1+X”有关政策执行到位。
4.优先考虑开展辅助用药限价挂网或中药注射剂专项挂网。近年来,各地基本对辅助用药目录有了共识,各地普遍的做法是每月对进入各医疗机构药品金额排名前20~30名的辅助治疗药品进行专项处方点评,要求每个药的评定点评结果中用药不适宜率要≤10%。据药智网统计,截至2020年12月16日,2015年至今,全国各省级监控目录共有1008个药品先后进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级市一级重点监控目录共有4436个药品先后进入,这些品种往往以中药注射剂居多。建议着重对上述品种开展限价或专项挂网(均不带量),建议设定降幅,挂网后,由医疗机构在挂网价基础上就低再次议价成交。
[结语]
中成药专项采购,牵一发而动全身。采购目录应主要聚焦于常见病、多发病、突发病,重点兼顾儿科、妇科等领域,品种的遴选标准要考虑中成药实际特点,从临床使用金额、患者日服用费用、临床患者群体大小等方面慎重考虑,重点对影响三个层级医疗机构的基药以及患者有迫切需求、社会反响大、次均费用高的中成药辅助用药、注射剂进行专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