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烫水是可能会致癌。
热饮致癌的说法其实流传很久了。这里的热饮,不仅仅是热水热茶,还包括一切热的固态、液态、可以进肚子的饮食。比如:火锅、麻辣烫等等......
热饮致癌源于其对食道黏膜的损害。
由于人食管对温度没有口腔那么敏感,所以日常吃烫食喝烫水时,因为怕烫到嘴,会赶紧吞下去,但实际上食管粘膜是会被烫伤的。
食管会自我修复被烫伤的部分。但是食管在长期反复「损伤-修复-损伤-修复-损伤」的过程中,不正常的「异型性」细胞会越来越多,就会引起食管粘膜的慢性创伤和炎症,最终就有可能导致食管癌的发生。
所以世卫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把超过 65°C 的热饮列入 2A 类致癌物名单。
超过 65°C 的热饮是 2A 类致癌物
是不是觉得很可怕,是不是觉得生无可恋,是不是再也不敢喝烫水了?是不是要把家里的热饮热茶连锅带壶一起丢掉?
虽然热饮会致癌,要想理解「热饮」和「致癌」之间的关系,需要理解「致癌物」的含义。
现代医学还没完全弄清楚癌症的致病原理,但还是确定了一些能诱发人患癌的物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致癌物」。IARC 按照致癌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它们分为 1 类、2A 类、2B 类、3 类、4 类致癌物癌。
然而,这里就有一个特别容易被误解的地方。
IARC 的致癌分级依据是致癌证据的确凿程度,而和致癌强度或是对人类的实际威胁程度没有任何必然联系。
什么意思呢?
但这类致癌物与致癌能力——也就是每天吃多少会得癌症——并没有直接联系。
举个例子,1 类致癌物,是指有明确致癌风险的物质,
比如培根、火腿属于 1 类致癌物,有明确的致癌作用。但是吃多少培根、火腿会致癌呢?这是没有直接定量关系的。
这大概也是普通人对「致癌物」三个字最大的误解。
正是这种误解,让很多人对致癌物闻之色变,以为如同毒药一般,一碰就会扑街,这也导致各种无良商家,利用致癌物大作文章,让我们平时被各种抗癌、致癌小广告所包围。
那么回到上面「热饮致癌」的问题。
但并不代表喝了这样的热饮就会致癌,更不能确定喝多少这样的热饮会患癌症。
超过 65°C 的热饮是 2A 类致癌物,能说明这样的热饮会对食道造成损伤,让人罹患癌症的风险提升。
如果你不喝,也不能代表你从此不会患癌症,抽烟、喝酒、高油脂食物、不健康生活方式,都会有可能让你罹患癌症。
如果你少喝超过 65°C 的热饮,那么你因为食道黏膜受损而罹患食道癌的风险还是会下降不少的。
所以说呢,以后遇到热茶热水热火锅热麻辣烫,麻烦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