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满足癌症患者的用药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日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30日起使参保人员享受到相应的福利。
《通知》强调,该17种药品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执行药品目录管理权限,各市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管理权限,不得将国家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要结合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情况,合理确定国家谈判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
政策出台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科主任张力教授表示:“对于我省癌症患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大喜讯。谈判药品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后,我省医保药品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百姓报销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不仅提升了我省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也挽救了更多患者的生命。”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政策,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张力教授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和负担也将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