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向今年两会提交《关于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的建议》和《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
关于支持民族医药产业 创新升级发展的建议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现实空间。当前,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获批新药数量屡创新高。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政策的系统性建构、体系性整塑,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的集中组合效应,充分释放民族医药产业和企业发展新活力,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坚持系统理念,持续优化药物研发环境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系列促进药物创新研发的举措和指导原则,引导行业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赢得国际市场竞争力。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政策会商和部际联动,综合性政策共同谋划,专门性政策相互衔接,密切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综合治理。
二、建议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奠定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根基
建议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国家平台上给予民营医药龙头企业单独申报通道,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中提升企业专家比例,提升产业化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比例,探索建立重点科技型企业成果和科研项目直报渠道,给真正具有创新实力和能力的企业更多“阳光雨露”。
三、建议构建协同创新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建议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开展有组织的科技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集中最优势资源,组织国内该领域最顶尖、最资深、具有最强优势的单位组成最强“战队”,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搭建起“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成果转化“桥梁”,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家出题、科学家答题”协同创新转化机制,通过政府资金引导上游开展基础研究,明确下游承接转化的责任、目标、验收标准以及产生效益对上游研究的补偿机制,同时建立基于专项目标达成的专项退出和纳入机制,有效疏通从创新源头到产业转化间的堵点,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
四、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等政策,保障发展可持续
近年来,我国在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进一步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建议充分考虑创新药的实际特点,在市场准入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环节通盘考虑(可参考短缺、急抢救药的成功做法),整合解决。
一是,建议医保部门规范明确新上市创新药的范围和价格规则,开通快速挂网通道,确保创新药上市后及时获得挂网准入资质。二是,在严把药品生产质量关和订购关的基础上,建议放宽“一品两规”限制,通过开展药品综合评价或药品价值评估等方式,盘活新上市、高品质药品的进院渠道。三是,建议加强医疗机构对创新药合理配备使用的重视,必要时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要求医疗机构定期、系统的开展新药准入工作,保证创新药的市场准入。
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民营经济 发展壮大的建议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如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民营经济在稳增长、安民生、策创新、促转型、谋发展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企以才兴。人才,特别是高素质、高学历、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性力量之一。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举措;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人才服务民营经济的重点和方向。
以人为本,构建更精准的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建议立足“四个面向”,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产业链”布局“人才链”,深入民营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开展调研。切实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针对高层次人才投身战略新兴产业、实体经济民营企业提出一揽子支持政策,在职称评审、荣誉评定、科研经费、人才补贴、购房安置补贴、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额外倾斜。加强海外人才、外籍人才等服务民营企业信息畅通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探索人才共享、外聘兼职等多种就业形式,鼓励行业内高层次人才灵活流动。
以评促建,建立更具引导性的高校就业评价体系。建议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倡导引导高校博士毕业生赴民营企业就业。将服务民营经济作为高校、院系就业引导的重点方向之一,探索将博士毕业生赴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就业率、专业匹配度等纳入高校、院系、研究生导师毕业生就业评价体系。鼓励将教职工、博士后赴民营企业就业兼职情况纳入学校、院系科研、人才发展评价体系。探索将与企业合作课题和联合攻关项目等同于高校科研人员学术和论文贡献。建立健全高校高层次人才赴民营企业就业动态监测与反馈机制。
增强预期,营造更加积极正面的社会舆论环境。建议强化宣传力度、灵活宣传形式,塑造民营经济贴近生活、鼓励创新的良好形象,培育一大批民营企业矢志技术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加强高校民营企业就业宣传和教育引导,突出思想引领,专题开设民营企业就业课程、职业辅导和实习实践,提升民营企业服务月、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场开展频次与覆盖面。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提高民营企业占比,增强高层次人才荣誉感和责任感。多措并举,引导全社会看好民营经济、尊崇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人才、崇尚科技创新,引导高层次人才以投身民营企业发展为荣。
畅通机制,推动更深层次、常态化的产学研融合。建议深化民营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产学研融合机制,共同参与制定招生政策、培养方案、教学管理等制度,共建科研硬件设施。倡导以应用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方向,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等高层次人才,扩大定向培养博士、工程博士等招生培养规模,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广泛实行双导师制。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生实践基地,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依托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开展合作,服务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求。探索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兼职,遴选高校院所优秀科研人员到创新型企业担任科研领导职务,实现人才双向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