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广东药交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各相关企业开展第九批国采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信息申报工作,约定量查看及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目前,已有河南、新疆、广西、江西发文明确落地执行时间。河南要求3月10日开始供应,新疆3月20日起执行,而江西则是3月25日起执行,广西明确3月28日,本轮采购周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九批国家集采)工作,现开展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中选企业供应产品清单》(见附件1)、《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备供企业供应产品清单》(见附件2)和《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产品清单》(见附件3)内相关涉及药品。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信息申报,具体产品新增维护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其中未生效的产品请企业按要求进行维护提交送审并留意产品审核状态。
四、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以免影响后续交易资格。
(二)为保障我省医疗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第九批国家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三)约定量查看及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中选企业供应产品清单
2.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备供企业供应产品清单
3.第九批国家集采广东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产品清单
4.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3月4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