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的静脉给药,根据速度快慢可分为静脉推注、快速输注、缓慢输注、先慢后快等。化疗药物输注方式的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 药物作用特点,包括半衰期、分布特点、作用机制等各不相同;
2. 药物稳定性因素,多数化疗药物对光、热等环境敏感,稳定性差,输注时间过长可影响药物的疗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3. 药物刺激性因素,刺激性强的药物输注时间过长对血管及周围组织伤害性大,可能导致严重静脉炎或药物外渗;
4. 不良反应与输注时间相关性,输注速度的快慢,可影响骨髓抑制、神经毒性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常见化疗药物的输注时间要求如下:
1. 紫杉醇
紫杉醇输注通常要求滴注时间大于 3 小时,紫杉醇制剂含高剂量的乙醇成分,短时间内输注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合并使用抗组胺药可增强这种效应。
骨髓抑制是紫杉醇主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严重的中性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导致感染发生。据报道,紫杉醇所致骨髓抑制与剂量和给药时间相关,其中给药时间影响更突出,持续 24 小时输注发生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频率高于 3 小时输注。
粘膜炎的发生也是时间依赖性的,在 24 小时输注的发生率高于 3 小时输注的发生率。
2. 奥沙利铂
据报道,奥沙利铂的急性外周神经毒性与冷刺激及输注时间相关。如果患者出现急性外周神经毒性症状,在以后的治疗中延长输注时间可以减少症状的发生率。如果以 2 小时内滴注完奥沙利铂的速度给药时病人出现急性喉痉挛,下次滴注时,应将滴注时间延长至 6 小时。
奥沙利铂经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在室温中只能保存 4~6 小时,因此输注时间不宜超过 6 小时。
3. 伊立替康
伊立替康不能静脉推注给药,要求静脉滴注时间亦不得少于 30 分钟或超过 90 分钟。
4. 依托泊苷
依托泊苷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5. 吉西他滨
吉西他滨的半衰期受输注时间的影响,如果用药频率超过每周 1 次或输注时间超过 60 分钟,则毒性增加。
据报道,吉西他滨在每周应用超过一次以上或输注时间超过 60 分钟时毒性增加。在 Ⅰ 期研究中评估了最大耐受输注时间,结果发现,每周一次,每次 300 mg/m2,输注时间超过 270 分钟即出现了临床显著的毒性,骨髓抑制。
6. 氟尿嘧啶
氟尿嘧啶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抑制 S 期细胞,滴注速度愈慢,疗效越好,且毒副反应较轻。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 6~8 小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 24~48 小时。
7. 替尼泊苷
静脉输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为减少低血压反应的可能性,替尼泊苷不应静脉推注或静脉快速输注。快速静脉输注替尼泊苷后可发生一过性低血压,已有可能由于心律失常和低血压而导致猝死的报道。
8. 长春瑞滨
长春瑞滨对血管及组织刺激性强,外渗后可出现严重的组织损伤,建议中心静脉给药,15~20 min 滴完后用生理盐水冲管。
9. 甲氨蝶呤
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易致严重不良反应,须住院并有可能随时监测其血药浓度时才能谨慎使用,静脉滴注时间不宜超过 6 小时,滴注太慢易增加肾毒性。
10. 达卡巴嗪
达卡巴嗪遇光和热不稳定呈红色,溶解后也不稳定,现配现用,输注时需避光,不宜太慢。
11. 单抗类药物
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贝伐珠单抗、西妥昔单抗等单克隆抗体类药物输注反应通常较为严重,输注速度与输注反应的严重程度相关,对于发生轻至中度输注反应的患者应降低输注速度。此类药物初次用药时通常需要缓慢输注,如患者耐受良好,可逐渐增加药物输注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