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性手术(Palliative Care)是相对于根治性手术而言的,指能够减轻病人的症状却不能治愈基础疾病的治疗方法。包括姑息性肿瘤切除术和减状手术,前者指切除肿瘤的原发灶与转移灶的大部分,肉眼尚有癌残留;后者则根本不切除肿瘤,只是解除肿瘤引起的症状。
许多晚期或进展期的癌肿病例伴有广泛的或远处的转移,或因直接浸润邻近脏器而难以彻底根除癌肿,治疗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姑息性治疗的问题。无论是根治性手术,还是姑息性手术都是指施术者的主观行为,指手术本身。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即使主观上努力地实施了根治性手术,而在客观上却不一定都能够达到“根治”的效果,在一些晚期病例仍会出现癌残留。随着对肿瘤诊断水平的提高,临床上对于掌握癌肿浸润、转移规律以及对机体造成的危害的能力也不断在提高,使术前设计合理的姑息性手术方案成为可能。
合理地进行姑息性手术,首先应全面评估分布于体内的癌肿的原发灶与转移灶,确认对重要脏器的功能影响最大、对生命的威胁最大的主要病灶。一般来说,主要病灶就是癌肿的原发灶,因为原发灶生长的时间长,对所在脏器的功能影响最大。转移灶的出现一般晚于原发灶,待其生长到足以影响相应脏器的功能时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机体的影响多晚于原发灶。但有时转移灶也会因为对机体的影响较为突出而成为需要首先治疗的主要病灶。
进行姑息性治疗以后,病人的生存时间与生活质量取决于残留的、未经治疗的癌肿对重要脏器功能的影响,所以对于可能出现的残留癌肿的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对残留的癌肿的评估应该包括:
①残留癌肿的大小与数量,残留的癌肿越多则其生长的基数越大、发展得越快,对相应脏器的功能的影响出现得越快,对病人生命产生的威胁也就越早。
②癌的恶性程度,恶性程度越高则残留癌肿生长得越快,对生命的威胁也就越大。
③癌的转移与浸润的规律,除了癌固有的生物学特性所决定的转移规律外,对腹腔的癌肿还必须考虑初次手术后的粘连对癌肿进展方式的影响,即直接浸润增加、淋巴结转移的范围扩大、腹膜播种减少等[2]。对于残留癌肿容易向重要脏器转移的病例,在确定对主要病灶的治疗措施时应引起注意。
④残留癌肿与重要脏器的距离与解剖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应该说,癌组织与重要的脏器,或者是与重要脏器的关键部位的距离越远,则其生长到关键部位所需的时间越长,对相应脏器的功能的影响出现得也就越晚。两者间解剖上的联系,如连接两者间的韧带、粘连带等都可能成为癌组织直接浸润的“桥梁”,[3]残留癌组织容易通过这些结构直接浸润到重要的脏器而影响其功能。
⑤对残留癌肿是否具备有效的治疗或控制方法,对残留病灶的后续治疗或控制的效果越确切,则其对机体造成的威胁就越小。因此,从姑息性手术的出发点看,在可能出现的残留癌肿较大、恶性程度较高时就应该慎重实施姑息性手术,因其解除了癌肿对机体最致命的威胁以后,残留癌肿倍增的基数大、生长快,很快就会导致下一个致命的威胁出现,手术的意义不大。
合理地进行姑息性手术还必须充分考虑手术创伤对残留癌肿以及机体本身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