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临床试验的定义,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在大多数医院,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研究者一般需优先安排受试者各项治疗与检查。同时,医生及研究护士需要及时关注及跟进受试者的病情及检查安排。
无论是接受试验药物还是标准治疗,抗肿瘤治疗本身存在风险。参加临床试验,有机会获得新的药物治疗,相比于已上市药物,试验药物的不良反应未知,研究者掌握不良反应作用的信息也不多。临床试验过程中,由于效果和安全性监测的需要,会比常规诊疗增加临床检测项目,使受试者的负担有所加重。当然,检测费是由药企所承担的。
不是所有医院都能开展临床试验。
能开展临床的医院必须是已经获得了GCP牌的三甲医院,由研究者编辑临床试验方案并提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并公示,这项临床试验才能开展。从试验计划到方案公示的时间大约需要两年,这也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