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2018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共计六大板块109项内容。《计划》提出,推动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古代经典名方类中药制剂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中医药法》的落地,中医药发展已走向法制化道路,亦让中医药沿着“一带一路”路线走出国门,为更多国家人民的健康服务,成为我国传统医疗行业和传统文化产业的一张“国家名片”。毋庸置疑的是,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中医药行业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遗憾的是,一些国家已经将一些中药品种申请为他国知识产权保护了起来。可见,《计划》提出“加强古代经典名方类中药制剂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非常好并及时的中医药产权保护措施。
从中医药发展历史来看,我国传统中医药经典名方类中药制剂有着比较深奥的知识产权价值,让它们从知识产权角度得到高标准保护,等同于让我国中医药传统经方得到国家高度的保护,利于我国经方研究与发展,带动中医药更好地发展。想必现代中医药名家自己研究出来的中医药方剂或诊疗方法,也会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而得到有效保护。从传统经方到现代方剂都能获得最高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自主发展道路就会越来越明了。
与此同时,《计划》还要求推动中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这既能让国内中药产业有“共同目标,不同方向”,也能让中药产业大家庭(联盟)一起出谋划策,不让我国中药产业知识产权被他国侵犯。譬如《计划》第14个内容规定,“建设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商标代理机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继续增设商标申请受理窗口,推进受理点与质权登记点一体化建设。”这个规定能让更多中药产业企业获得自己独一无二的商标产权,从而专心研究出自己企业质量更高、疗效更好的中药产品、中医药服务器材等。
《计划》还就专利申请、商标审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机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校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普及等提出相应的发展方案。也就是说,中医药行业必然要搭上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这条“大道”向前进。这既是国民需要,也是行业需要、国家需要。在人类疾病谱逐渐呈现多元化的当下,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方针正当时、符国情、得民心、福世人。
总之,推动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建设等,能让我国中医药真正以“高姿态”“中国特有产权”方式走向国际舞台。同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亦能让我国中医药行业诞生更多的特有的产品或技能,更好地服务民众。